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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遇到医患纠纷的第一反应

2000-10-18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清 通讯员 王桂芳 我有话说

“148”专线开通一年多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咨询成为热点问题。10月14日上午“148”法律服务专线特别邀请了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的负责人专门就此专题举办了一期“148”专家课堂。

“148”专家提示: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尤其是患方要克制感情冲动,可以先与医院进行调解,如果医疗机构承认自己存在着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或缺陷,愿意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医疗纠纷就此解决。如果医患双方存在着意见分歧,达不成共识,患方应书面向该医疗机构申请医疗鉴定。如对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持鉴定结论到医疗机构所在地区、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区、县级鉴定。如果对区县级鉴定结论仍有异议,可以直接到医疗机构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能因一时的冲动使矛质升级激化。

对于医疗事故的鉴定,“148”专家指出: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因素:1、确有诊疗错误;2、发生错误的原因是诊治或护理不当;3、诊疗错误不当是可控制的因素;4、由于诊疗错误产生了不良后果。同时“148”专家指出:医疗服务具有高风险性,医患双方都应增强医疗风险和保险意识,就如同我们坐飞机买人身保险一样,患者在诊疗前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购买保险,一旦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医疗意外就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将医患双方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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